******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三标段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专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标段: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交货期:按甲方要求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甲方要求供货及验收,具体供货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保期:自货物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2.2招标范围:采购污泥处理药剂(污泥调理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8 09:00至2024-03-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20 09:00:00,地点为惠招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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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泊头市高尧村南曾庄村北 | 地址: | 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褚女士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泊头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