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C2-210057-GX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朔县高田镇体育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签约合同价的 30% 。 预付款支付期限: 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30天前支付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分三期抵扣完,即支付第一笔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总额的 30%,支付第二笔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总额的30%,支付第三笔进度款时抵扣预付款总额的40% 。 | 
| 2 |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30天前,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等相关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 
| 3 | 图纸 | 原发布的图纸作废 | 以新发布的图纸为准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阳朔县高田镇榕荫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 1 号桂林华润中心 1 栋 B 座 16-16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