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智能靶标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能靶标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Q05-W1336
三、公示时限: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11月03日
四、变更原因
采购包1:
原中标供应商被暂停,取消中标资格,采购单位来函递补。
五、变更内容
采购包1:
************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原公告的采购包1(智能靶标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4,300,000.00元,更正为:4,790,700.00元
原排名: 第1名: ******有限公司 第2名: ******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第3名: ******有限公司 第4名: ******有限公司 第5名: ******有限责任公司 第6名: ******有限公司 新排名: 第1名: ******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第2名: ******有限公司 第3名: ******有限公司 第4名: ******有限责任公司 第5名: ******有限公司
六、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名称:******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报价金额4,790,700.00元;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白沙路1号。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有限公司:未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九、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助理
联系电话:******、******(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7号门丰巢快递柜。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