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口市西市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91发布日期:2025-10-28
    
        项目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
        
        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5年营口市西市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91
        
    
    
        资金来源
        
        其他资金:90.10%,自筹资金:9.9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1864.6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计划更新营口市西市区老旧老旧住宅电梯共计113台,涵盖7个******居19部、中天壹品21部。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2025年营口市西市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标段(包)编号
                
                ************91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材料设备采购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4.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 及电梯生产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资质 (旧证)或《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 (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3)投 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效期内的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 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新证);(2)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B 级及以上资质(旧证)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旧 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计划更新营口市西市区老旧老旧住宅电梯共计113台,涵盖7个******居19部、中天壹品21部。
                
            
            
                投标保证金
                
                18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本票;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11-26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具有社保机构公章)。]
                
            
            
                合同估算价
                
                1864.6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10-28 17:00至2025-11-04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04日23时59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 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11-19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user/login)
        
    
    
        开标时间
        
        2025-11-19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EpointSSO/user/login)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EpointSSO/user/login)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臧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7-******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河北里169号
                
            
            
                联系人
                
                田先生
                
                电话
                
                0417-******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渤海大街西13号
        
    
    
        联系人
        
        邱楠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