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36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专用汽车 需求描述 ******医院救护车采购 | ¥360,000.00 | 1(辆) | ¥360,000.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09-25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5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 (一)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9.如因乙方相关资料移交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上牌,甲方有权延迟验收,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所列货物制造、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监督部门安装监督检验费、所有税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交钥匙工程的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按文件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相关事宜,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在成交供应商提供车辆并验收合格并协助采购人完成上户事宜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售后服务保修费用。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枫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医院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医院救护车采购-采购文件9.19.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