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南川乡沟卢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SSCQ2025-008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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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王婧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6-12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6-13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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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原县南川乡沟卢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二次)001 | GSSSCQ2025-008 | 工程-施工 | 210811.0(元) |
公告内容
- 镇原县南川乡沟卢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原县南川乡沟卢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二次)已由镇交发[2025]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SSSCQ2025-008
2.2项目名称:镇原县南川乡沟卢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二次)
2.3建设地点:镇原县南川乡沟卢村。
2.4建设规模及标准:全线采用《甘肃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技术规范》(DB62/T4486-2021)标准进行设计,路线总长度为0.778公里,由3条线路组成,主线线路长度为0.358公里,支线一长度为0.22公里,支线二长度为0.2公里,设计速度为1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3.5米、路面宽度3米。路面结构采用4厘米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6厘米厚水泥(5%)稳定天然砂砾基层+10厘米厚天然砂砾功能层,两侧各0.25米硬路肩。最大纵坡2.7%,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新建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1/25。
2.5招标控制价:210811.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7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2022年至今)无不良记录,信誉良好,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取得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总工程师必须为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方式
4.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5.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与2025年06月12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登录庆阳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同时编制上传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5.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5.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总体施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6.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5年06月13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6.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7.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农村局
地址:镇原县农牧大厦9楼
邮政编码:744500
联系人:户建龙
电话:******
电子邮箱:******0 @qq.com
******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市直机关南区14号
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人:王婧
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单位: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镇原县安定路3号
电 话:0934-******
邮政编码:744500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