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1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21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有 ******委员会《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6〕477号)、《关于同意国道246线、353线泸县立石镇至江阳区江北镇段公路工程等项目业主变更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16〕627号)(批文名称和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国道321线泸县玉蟾至嘉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委员会关于国道321线纳溪至泸县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隆昌界至渠坝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6〕477******街道,经福集镇、嘉明镇,止于泸州与内江交界坛帽山隧道口(桩号K1874+030),全长12.1公里(断链57.721米),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3座(其中大桥2座,中桥1座)。起点至福集镇4.05公里(断链0.526米)路基宽度23米,福集镇至终点8.05公里(断链57.195米)路基宽度20.5米,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约7.0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98亿元。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检测。
2.2 本次招标范围: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以及地方政府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
2.5检测工作内容:路基、路面、桥涵(含动静载试验)、交安、绿化等工程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
2.6检测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2.7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6个月(109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的工作内容、标段划分、计划工期等)。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3财务要求:2022-2024年无亏损。
3.1.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过程监督抽检或交(竣)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且单个项目检测里程不小于8公里。
3.1.6其他要求(如有) / 。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允许合法分包。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可获得 1 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合同段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合同段中已承担设计、监理、施工任一单位,原则上不能再承担该检测合同段的质量监督过程抽检及交(竣)工质量检测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0 月30日17时00 分至2025年11月7日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项目考察、评估,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5.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25 年11月20日上午 8:30 时至 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5 年11月20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送达:四川省青羊区丰德成达中心鼓楼南街101号7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即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投标担保
******银行保函时,保函保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转************银行公章并且公章上有印章编码。(详见“投标须知”3.4.1条款)。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1)格式(后附):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过程监督抽检或交(竣)工验收实体质量检测项目(包含: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且单个项目检测里程不小于8公里项目情况表
公示表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2)包封: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单独置于一个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装入投标文件外层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送交。
(3)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上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未按要求提交公示的资质、业绩、人员或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资质、业绩、人员。
8.2评标结果公示:******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 何先生 刘先生
电 话: ******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