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融媒体中心宁阳县应急广播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融媒体中心宁阳县应急广播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招标控制价:48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内容主要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融媒体中心宁阳县应急广播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融媒体中心宁阳县应急广播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数量一宗,预算控制价48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宁阳县应急广播系统设备运行维护服务,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鲁财采[2023]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6月16日16:3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融媒体中心
地 址: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园九楼
联 系 人:马科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东门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