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报告表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大邑杰宸护理院项目 |
******街道锦屏大道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街道锦屏大道1号恒宇时代天街5栋1、2、3层和6栋1、2层的已建商业楼房,租赁面积约3005.93m2,购置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增各类医疗和公辅设备,新建医疗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40m3/d),新建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暂存间等配套公辅助环保设施。本项目主要设置科室为内科、康复科、中医科等,项目建成后门诊最大接诊量约为30人次/d,项目设置医疗床位60张,养老床位30张,门诊和医疗住院对外开放。 科室设置说明: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结核病、皮肤病科,不接待皮肤病、结核病、传染病等人群。项目不设置煎药房,病人中药均自行煎药或其他中药店煎药。②本项目不设置浆洗房和医疗物品消毒灭菌供应室,病服、病床用品(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疗器械等需洗涤或消毒的物品均委外清洗和消毒。③本项目不设手术室、牙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无检验废水、含氰废水和重金属废水产生。④本项目不设置停尸房。 |
无 |
无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街道潘家街四段9号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