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尚黄村岜榄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
| 招标人 | ******资源局 | |||||
| 建设单位 | ******资源局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采用主体工程(静态破碎工程、人力锤击楔裂、被动网拦截工程、支撑绳与安全网、材料二次运输)、施工临时工程(脚手架工程、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其他临时工程)等措施,清除危岩15处,总体积3233立方米,设置2道被动防护网600米,支持武鸣区罗波镇尚黄村岜榄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综合治理。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5日 |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 | |||||
| 投标总价 | ******.13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覃巍山(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身份证号:6101**********007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焕启(身份证号:4527**********507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洛春村委6处山体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崇左市大新县五山乡文应村应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梧州市区建成区二中-祝枝山-新兴六组片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 4.北流市隆盛镇安平村村委南侧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5.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罗城高中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6.田阳区那坡镇宝美村南侧片区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7.河池市宜州区宜州高中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 | |||||
| 投标总价 | ******.71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赵志永(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GX******638,身份证号:1504**********341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光春(身份证号:4509**********535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贺州市钟山县百里水墨画廊景区危岩治理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 | |||||
| 投标总价 | ******.19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张作福(证书编号:高级工程师GX******855,身份证号:4524**********213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宝龙(身份证号:4501**********30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缺少编制人的签字。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的要求: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章、并由法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 ******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具有有效的安全产许可证的要求。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ite/home)网站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