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2027年靖安县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YLXB******6),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宜春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2025-2027年靖安县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主要内容涉及靖安县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采购。无标包划分,取2名成交人,成交份额为第一名60%、第二名40%。具体采购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限 |
1 | 广告制作及宣传品 | 详见分项报价 | 靖安县(机动车可达) | 收到订单的48小时内将成果交付。 |
2 | 营业厅印刷品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人民币24万元。项目类型为货物类。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1份自2022年3月1日以来签订的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广告制作及宣传物料类或同类业绩案例。(如提供单项合同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的,以订单实施时间为准;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则需提供报价清单,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无法界定是单项合同或是框架合同的,以发票或订单金额为准。)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办公场所员工数量不少于2人(必须包含设计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设计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须提供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团队人员信息情况表须清楚的备注出主创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且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提供2024年12月以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由成交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货物及服务,如执行合同期发现成交人的转包、分包情况发生,采购人可立刻终止合同并视情况对成交人进行处罚(成交人出具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2.1.8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采购人广告制作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由成交人提供的产品(产品中所涉及到的授权、标识、图案、图片、字体、肖像、影音素材等内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成交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1.10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1.10.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1.10.2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0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宜春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大道398号
邮 编:336000
联 系 人:涂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330000
联 系 人:谢英帆
电 话:******
电子邮件:******
报名联系人:谢英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