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4年兰考县18.9万亩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兰财采字磋-2025-41-1-2 | 包2 | 600000 | 600000 | 
5.2、项目规模:600000.00元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农村局2024年兰考县18.9万亩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5.5、服务期:120日历天;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需同时具有甲级测绘资质和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查询投标人,提供网页版查询截图,附于谈判响应文件中;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未办理CA的响应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
“企业注册”参考:******/xwtzgg/10414.jhtml,
办理CA参考:******/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